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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明光:哭夏吟兰老师

日期:2025-06-08  来源:

 雷明光,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

前天(2025年5月27日)晚上九点我刚从秦皇岛讲课回到家,刚整理完行李,就接到我们中国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龙翼飞教授的电话“明光,夏吟兰会长突然病重在朝阳医院ICU抢救,已经没有意识了,医院里只有她爱人、女儿和林建军在,你赶紧去医院,我也刚打上车。”我二话没说,立马叫车前往,车上一直为夏老师祈祷,同时通知其他在京老师,因为夜已深,大部分老师不是出差了就是休息了不接电话,只有杨晓林老师马上前往。到医院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了,看着之前每天都充满活力、和蔼可亲的夏老师躺在抢救病床上,已经不能自主呼吸,心跳微弱,血压一直只有二十多一点,大家都心酸流泪,我们一直在她的身边呼唤着她,让她坚强,不要放弃,我们和我们的事业都离不了她,可夏老师静静的躺在那里,没有任何回应。她的亲戚们陆续赶到,李明舜老师也赶过来了。快十二点了,医生说人已经不行了,要拔管了,但大家都说不能放弃,求大夫再给一段时间。然而,一切都回天无术,凌晨一点半,我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老师永远的离开了我们。唯一庆幸的是我们几个人能够陪她走完最后一程。我注意到夏老师一只眼睛一直睁着,走时也没有闭上,我知道她心有不甘呀!她舍不得离开我们和她热爱的事业,她还太太年轻!

回顾夏吟兰教授的一生,可谓:燃灯婚姻家庭法学的明炬,永照后来者前路!她的一生改变了中国女性的命运,也改写了千万家庭的法律保障。作为夏老师的同仁、弟弟和下属,直到此刻仍不敢相信她真的走了,手指颤抖,难以成言。是她提携我进入了婚姻法学界,成为中国婚姻家庭法学会的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是她带着我和其他学会同仁参与了民法典等重大法律的立法工作,可以说,我的每一步成长都浸透着她的心血。

夏吟兰教授的学术之路始于一次人生转折。1979年10月,当22岁的她考入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时,身份还是一名服装加工流水线上踩着缝纫机的“文艺女青年”。从最初“喜欢阅读爱情小说”,到选择加入巫昌祯老师组织的兴趣小组,夏吟兰教授的人生轨迹就此改变。她曾回忆:“我发现婚姻只有浪漫是不够的,还需要规则。为什么要制定规则,如何制定规则,这些问题深深吸引了我。”

1980年代中期,当夏吟兰教授深入基层做妇女法调研时,亲眼目睹了许多女性在家庭中的艰难处境。“用我自己的一生改变妇女的命运,帮助到她们。”——这句朴素而坚定的誓言,成为贯穿她整个学术生涯的初心。在近四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夏吟兰教授参与起草、修订了超过20部影响深远的法律法规,构建了中国婚姻家庭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作为《反家庭暴力法》专家建议稿的主要负责人,她推动确立了 “家暴非私事”的立法理念,强调公权力介入的必要性。她主导设计了这部法律的核心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允许受害者无需离婚即可申请司法保护,法院须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告诫书机制:公安机关可对轻微家暴者出具书面警告,强化执法威慑力;多机构联动干预:明确妇联、社区等组织的协作义务,构建社会支持网络。

在民法典编纂这一历史性工程中,夏吟兰教授作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主要召集人,全程参与编纂论证。面对争议较大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她指出:“设置离婚冷静期是善意的提醒”,但同时强调需配套心理咨询和调解机制。对于一方存在家暴的情形,她明确主张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协议离婚并不能真正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离婚后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形并不鲜见。公安、法院等公权力的介入与干预,才可以真正保护受害者的人身权利不受损害。”

在婚姻家庭编立法中,夏吟兰教授还推动了多项突破性规定:扩大离婚损害赔偿范围,增加“其他重大过错”的兜底性规定;取消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的适用前提;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保护未举债一方权益。她提出的“家务劳动补偿入法”等创新条款,重新定义了婚姻中隐性劳动的价值。

在中国政法大学校园里,夏吟兰教授的《亲属法与继承法》课程被誉为“本科上过的最精彩课程之一”。一位毕业生深情回忆:“她讲课时案例翔实,一个知识点可举出很多案例,以便学生加深理解。夏老师对待学生和蔼可亲,但在和她的相处中能体会到她为人处事干净利落的一面。”

夏教授主要讲授“亲属法”、“继承法”、“妇女人权”、“特定群体人权保障”等课程,培养了一大批活跃在法学界和实务界的优秀人才。她主持并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30余项,为青年学者搭建了广阔的学术平台。

夏吟兰教授一生出版《美国现代婚姻家庭制度》《离婚自由与限制论》《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原理》《家庭暴力防治法制度性建构研究》《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立法研究》等专著、教材三十余本,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百余篇。她提出的“家庭暴力三级预防机制”被学界广泛采纳,为中国的家暴防治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路径。2016年,因其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杰出贡献,夏吟兰教授获评 “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在夏教授生命的最后阶段,她依然坚守学术岗位。就在去年9月,她还在兰州财经大学发表《民法典时代离婚救济制度的发展与续造》的学术演讲,为婚姻家庭法的完善继续贡献智慧。

夏吟兰教授的逝世,是中国教育界的重大损失,更是法学界的无法弥补的缺憾。她不仅留下了丰富的学术著作和法律制度遗产,更留下了用一生践行“改变妇女命运”誓言的学者风骨。

作为受益于夏老师提携的一名学者,我见证了她如何以法律为武器,为弱势群体构筑尊严的堡垒。每当我们在立法论证会上遇到困境,她总会坚定地说:“法律必须看见那些看不见的人,听见那些沉默的声音。”此刻,当我们缅怀夏吟兰教授,最好的方式就是继续她未竟的事业——让法律成为温暖人心的力量,让每个家庭都成为安全的港湾,让每位女性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绽放光彩。这盏照亮中国婚姻家庭法学道路的明灯熄灭了,但她点燃的火炬,将在我们手中继续传递。

我最最敬爱的夏老师,请你放心前行。我们永远怀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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