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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中国婚姻家事法实务论坛预通知

日期:2018-11-16  来源: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含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已在征求意见中,根据国家立法计划,民法典各分编将于2020年最终审议并出台。《民法典》作为民事领域的基本法,将保障和规范公民的基本民事权利和义务,意义深远。

中国婚姻家事法实务论坛已成功举办五届,初步搭建、形成了法律职业共同体跨界共同研讨交流的平台和良好氛围,对婚姻家事审判实务中问题的研究及解决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婚姻家事法领域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交流,特继续举办本次论坛,法律职业共同体各界嘉宾将从实务角度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立法完善以及家事审判改革及家事诉讼程序立法及完善建言献策,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也是论坛的永恒主题。

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婚姻家庭法学研究所承办,上海埃孚欧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协办。

立法的完善,需要立法技术,也需要识别现实的司法难题。鉴于您的专业造诣,诚邀您参会,欢迎从司法难题的立法建议视角申报论文,为论坛增彩。

一、主要议题

1、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完善;

2、民法典继承编的完善;

3、家事审判方式及工作机制改革经验交流。

二、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4月20日(周六)一天。

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将在正式通知中确认)。

会议规模:300人。

4月19日(周五)晚上,将举办家事法实务讲坛(沙龙),邀请相关专家就民法典分编之婚姻家庭编及继承编的编纂完善、司法审判及理论研究动态作专题报告或就各地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经验进行交流分享。

4月21日(周日)上午,由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的家事诉讼程序理论与实务论坛将在同一会址举办(通知另发,参会请咨询本论坛会务负责人)。

4月20日(周六)晚上,第二届律师婚姻家事法行业发展论坛(通知另发)。

三、参会报名程序

请拟参会嘉宾于2019年1月31日之前提交报名回执。

论坛指定电子邮箱:jiashifaluntan@vip.163.com,邮件主题务必注明“姓名+单位+第六届中国婚姻家事法实务论坛报名回执”。

报名回执原则上应由参会本人邮箱发送、不宜代报,以便于会务人员检索统计。

论坛欢迎各地家事审判方式及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派员参会交流,一家法院原则不超过两人,以文与会代表不受限制,多人参会单位应指定一位会务对接人。

四、论文撰写及典型案例征集

参会嘉宾原则上应以文与会。如合作撰文,原则上仅邀请第一作者参会。

请嘉宾紧密围绕本次论坛主题,自行确定论题。嘉宾近一年内已发表的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立法完善以及家事审判实务类探讨文章也可向会议提交(须注明发表载体及具体刊期)。

论坛结束后,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将对征文中未发表过的高水平论文进行筛选、结集出版。

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论文格式后附,禁用尾注),正文不超过八千字为宜;文尾请附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职称、电子邮箱、手机号、微信号等联系方式。

论文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24日24:00,过期不再收取,论文请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提交,文件名统一格式:“姓名:论文题目”,指定邮箱:jiashifaluntan@vip.163.com,邮件主题务必注明“姓名:中国婚姻家事法实务论坛征文”。

五、论坛报名确认程序

论坛正式通知将于2019年3月中下旬发布。

由于会场容纳人数有限,会务组将对论坛报名及征文进行初审,2018年3月31日前,对入选论文作者发送会议正式通知、确认参会资格,会场对号入座,未收到正式通知者谢绝直接与会。

六、论坛不收取会务费,会议当天午餐及晚餐由会务组统一安排,住宿自理。

七、论坛会务接洽

论坛会务邮箱:jiashifaluntan@vip.163.com

会务统筹负责人:杨晓林,手机(微信号):13366156089。

论文集编辑:邓雯芬,手机:18612522122,13167578960,微信号:13167578960。       

陈贝贝,手机(微信号):18817836410。

媒体接待:段凤丽,手机:13552693593,微信号:D13552693593。

外地嘉宾接待:李凯文,手机(微信号):13240475703。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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