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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立法研讨会

日期:2019-04-04  来源:

2019年3月23日,由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法学家》杂志社共同举办的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立法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顺利召开。

本次研讨会群贤毕至,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妇联权益部、江西省人大法制委、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科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华女子学院、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黑龙江大学、四川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法学、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律与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来自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等六十余位专家参与了研讨,我会多位常务理事、理事与会。与会学者立足司法实践、深究立法理论,就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大会集学术智慧与创见,融立法理念与精神,为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的编纂工作提供了有益且宝贵的立法建议及理论支持。

本次立法研讨会内容丰富充实,共分为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两大分编。婚姻家庭编围绕“瑕疵结婚登记的效力”、“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和清偿原则”、“亲子关系的确认和否定(含人工生育子女)”及“监护制度”四大主题展开讨论,继承编则由“法定继承制度的完善”和“遗产管理人”两大议题组成。整场会议均采取“主题报告+与谈+自由讨论”的模式,紧密结合我国当前的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的立法草案进行研讨。

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龙翼飞教授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段京莲主任首先致辞。她指出,本次立法研讨会开展得及时且必要,它是在中国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立法编纂的关键时刻和针对现行婚姻家庭编立法草案和继承编立法草案中争议较大、复杂棘手的立法问题进行的针对性非常强的会议。之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代表主办方致辞。我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教授作了主旨演讲。首先,夏会长对本次立法研讨会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此次研讨会是在关键的立法时刻召开的关键会议并邀请到了关键人物。其次,她针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提出了十项建议:第一,建议改变宜粗不宜细的立法传统,进一步完善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的立法。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应当立法的内容很多,这两编和民法典其他分编应当在立法体系、立法技术,立法水平以及立法效果上保持一致,避免畸轻畸重,过于简陋、保守。第二,建议修改立法体例,增设监护一章。婚姻家庭编的逻辑结构应当予以修改,将现有婚姻家庭编草案规定的五章修改为七章,将监护作为独立的一章,监护分为未成年人监护和成年人监护两节。第三,建议增加规制非婚同居关系的原则性规定。一方面,对于同居关系的概念在婚姻家庭编的原则性规定当中可以适当放宽,如同性同居。但是同居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持续稳定共同生活的主观合意和客观事实,对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同居关系,应该推动其向婚姻关系转化,即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上升为法律,以补办婚姻关系作为救济途径。另一方面,应当承认同居关系当事人的契约效力。第四,建议增加夫妻的人身权规定。一是明确规定夫妻相互忠实、共同生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二是增设夫妻之间的知情权。三是增设婚姻住所商定权。第五,建议完善夫妻债务的规定。增加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的范围以及清偿原则。第六,建议增设亲子关系的确认制度,完善父母对子女的责任体系,建议增加亲子关系确认制度。第七,建议适当扩大法定继承的范围,将儿媳、女婿作为酌分请求权人。第八,建议增设特留份制度,适当限制遗嘱自由。第九,建议完善遗产管理人制度,填补遗产管理人的选任、辞任、解任等法律规则。第十,建议增设继承抚养协议的制度,有利于养老育幼。

婚姻家庭编中第一单元的主题是“瑕疵结婚登记的效力”,由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林建军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建顺教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薛峰庭长和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刘永廷讲师为主题报告人,北京大学法学院马忆南教授为与谈人。

婚姻家庭编中第二单元的主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和清偿原则”,由中国人民大学孙若军教授主持。全国妇联权益部高莎薇部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圣平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险峰教授和武汉大学法学院冉克平教授为主题报告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为与谈人。我会副会长李洪祥教授也做了发言。

婚姻家庭编第三单元的主题是“亲子关系的确认和否定(含人工生育子女)”,由江西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郭兵主持。我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薛宁兰教授为主题报告人,四川大学杨遂全教授为与谈人。

婚姻家庭编中第四单元的主题是“监护制度”,由我会副会长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兰青主持。我会常务理事华东政法大学李霞教授为主题报告人,北京科技大学法学院王竹青教授为与谈人。

继承编中第一单元的主题是“法定继承制度的完善”,由我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洪祥教授主持。我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陈苇教授为主题报告人,烟台大学法学院郭明瑞教授为与谈人。

继承编中第二单元的主题是“遗产管理人”,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王歌雅教授主持。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陈苇教授为主题报告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为与谈人。

经过一天会议六个单元的主题发言与讨论,会议进入闭幕式。闭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基地主任姚辉教授主持,由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巡视员段京莲主任、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李明舜教授做会议总结。最后,高圣平副院长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基地衷心地感谢各位与会专家的积极参与及立法者的大力支持。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立法研讨会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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