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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慧

日期:2015-11-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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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慧,女,汉族,1963年1月生。1985年获法学本科学位、1987年硕士研究生毕业。201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法学会副会长。获评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省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列入辽宁省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第一层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高级访问学者;2012年参加教育部六部委主办的第43期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  

长期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工作,主持并讲授“民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法律社会学”、“社会性别与法律”等课程。主持并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司法部项目、辽宁省社科基金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与横向课题30余项。出版了《离婚纠纷的法律后果和处置》、《婚姻法新论》、《转型时期社会纠纷调解机制研究》等专著、教材十余本,在《光明日报》(理论版)、《法学杂志》、《家事法研究》重点大学学报等各类学术刊物发表《简论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论中国亲属法哲学的发展方向——兼与徐国栋教授商榷》、《权利冲突的法律解决机制及其运作》、《身份行为基本理论的再认识》、《身份行为效力判定的法律基准——在身份法理念和身份法规范之间》、《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异化和回归之反思》、《批判与再筑:公私二元性别规范的省思——以兰西·弗雷泽公共领域观为视角》等论文60余篇。多次获得省部级奖励,其中,《论中国亲属法哲学的发展方向——兼与徐国栋教授商榷》获评辽宁政府一等奖。曾经多次在国内与国际学术会议上作主题报告,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是辽宁省相关学科和研究领域的领军及代表人物。通过多年的刻苦努力和勤奋钻研,在亲属法的基本原理、身份法律行为和女性主义法学等研究领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研究风格,在国内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特别是在性别平等、亲属法哲学、亲属法立法理念研究方面颇有建树,所秉承的学术信念是,把握中国婚姻家庭关系之演进变革,尊重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明晰亲属法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使亲属法的伦理属性在立法中得以延展,为亲属法学的发展和亲属法的完善作出应尽的贡献。  

丁慧教授多次参与国家和地方的立法及专家咨询工作。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等法律和大量地方法规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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